辱母案于欢判几年?
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四人 ,犯故意伤害罪,有无期徒刑改判五年有期徒刑。2016年4月14日,苏银霞 、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 ,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,并遭受辱骂、抽耳光、鞋子捂嘴等凌辱 。当时,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,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。
年11月 ,“辱母伤人案”的于欢出狱了,从故意伤害到防卫过当,从无期到5年有期徒刑再到减刑 ,他出来了,母亲也等到他回家了。
辱母案中,于欢并未被无罪释放 。具体情况如下:一审判决:2017年2月17日 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二审判决:2017年6月23日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,构成故意伤害罪 ,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。出狱情况:在服刑期间,于欢因表现良好而获得减刑。
年的“辱母案 ”主角于欢,经历了从无期徒刑到五年有期徒刑的改判 ,期间在狱中获得六次表扬 。母亲苏银霞因案发后的三年白发苍苍,见证了儿子的艰辛历程。事件起因于苏银霞因资金困境向吴学占借款,高额利息导致债务雪球滚大。催债者杜志浩等人的行为恶劣,甚至对母子进行侮辱 。
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 ,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于欢案二审结果
于欢案二审结果如下:行为性质认定:于欢持刀捅刺杜某2等四人的行为 ,被认定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具有防卫性质,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,构成防卫过当 。罪名与量刑:于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于欢二审结果是:维持原判。分析如下:二审裁定依据:在于欢案的二审中,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和评估相关证据,充分考虑了于欢的犯罪动机 、手段、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等因素 ,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。
今天,“于欢案”即“辱母案”的二审结果宣判了,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 ,并且法院认定于欢刺死1人的行为是防卫过当。 其实,当“于欢案 ”发生时,社会上一片舆情,公众一边倒地同情这件“辱母案”并站在了于欢这边 ,我也不例外。这叫案件所折射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。
山东“辱母案”二审宣判,于欢防卫过当判五年。原判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正确,审判程序合法 ,但认定事实不全面,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,量刑过重 ,依法予以改判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,属于防卫过当;一审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,依法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。
于欢二审案判决书下来了 。2017年2月17日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2017年3月24日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。2017年5月27日 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。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,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山东辱母案判多少年
〖壹〗、该团伙的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8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〖Fourteen〗、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、拘役或者管制 。犯前款罪 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〖贰〗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。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 ,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。山东辱母案经过与结果2016年4月14日,在山东发生了一起辱母杀人案。女企业家苏银霞借款后无法偿清欠款 ,遭致辱骂 、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和露出下体等暴力催款行为。
〖叁〗、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四人,犯故意伤害罪,有无期徒刑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。2016年4月14日 ,苏银霞 、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,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,并遭受辱骂、抽耳光、鞋子捂嘴等凌辱。当时 ,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,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。